市县两级法院联动 共促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
随着徐某某与通城县某乡政府的撤诉,一起长达十多年的行政纠纷顺利画上了句号。在这起纠纷中,市、县两级法院领导及法官多次前往现场查看,并组织双方沟通协调,最终促成纠纷实质性化解。
1991年因某乡南干渠涉及A、B、C三个村的灌溉面积千余亩,途经A村本组3段渠道弯道过长,约有1.1公里多为沙土,每年上半年梅雨季节滑坡、决堤,致使维护维修劳资过多,并且灌溉引水流失过大,导致灌溉效率不高。
为解决A、B、C三个村的耕田灌溉问题,当时通城县某乡人民政府的下属单位A片片长汪某某,请示通城县某乡人民政府时任书记、乡长同意后,组织A、B、C三个村将水渠弯道改直。被告某乡政府因占用徐某某以家庭方式承包的约1.7亩土地,因而双方协商同意自1991年起在B、C二个村上交的公粮中补偿1800斤稻谷给徐某某。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后,原告所在村组没有安排土地给徐某某,被告通城县某乡人民政府亦未再给原告补偿。遂徐某某以土地征用行政补偿为由向通城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通城法院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对判决结果有异议,并向市中院提出上诉。
市中院副院长毛武威在得知此案后,高度重视,多次前往通城召集通城法院领导及市县两级主审法官对案件展开研讨。考虑到该案被告系政府机关且时间跨度大,从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开始权利义务即存在争议。为实质性化解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市、县两级法院一行曾多次前往通城县某乡政府与乡政府书记、乡长等人当面协调案件,查看争议地现场。在交流案情的过程中,市中院副院长毛武威及通城法院院长曾彦雅等人对大家提出的疑问一一进行耐心解答和释法说理。并依据事实和法律,为案件当事人提供了多种解决方案,切实打消了书记、乡长的顾虑,他们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最终,通过多方沟通协调促成矛盾化解,双方均同意撤回上诉。
“感谢市、县两级法院领导、法官的重视,这么用心为老百姓办事,衷心地感谢你们!”徐某某激动地说。为了表达自己的感谢,他还专门写了一封情真意切的感谢信送往市中院,并制作了两面锦旗送到了通城法院领导及法官的手中。
下一步,通城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将以人民为中心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司法理念融入到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切实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