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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诉前调解化纠纷 助企脱困促双赢

时间: 2025-01-26 15:14 来源: 审管办

“谢谢法院及时帮我们调解矛盾,在这过年关头,避免了冻结资产对我们企业造成的不良影响,保护了企业。”1月23日一早,某陶瓷公司负责人向法院打来了感谢电话。


近日,通城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涉企纠纷,最大限度降低了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也依法平等保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成功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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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某科技公司与某陶瓷公司是多年合作关系,该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提供制作模具、维修模具服务,截至2024年11月底,该陶瓷公司尚拖欠数月货款300余万元,多次催讨无果后,某科技公司将其诉至通城法院,并申请财产保全。


收到起诉材料后,考虑到该陶瓷公司已被我院纳入“双免保”企业白名单,为避免财产保全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我院立即启动诉前调解程序,联系陶瓷公司了解情况。


在了解到陶瓷公司是因资金周转问题并非故意拖欠货款后,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开展调解。


“被告企业也不是恶意拖欠货款,只是因资金周转问题不能及时支付货款,你们双方合作这么多年,要互相体谅困难,不要因此失了和气。”


“你们该付的钱还是得付,年关大家都急着用钱,即使拿不出来全款,多少还是得付点,让大家都安心过个好年。”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的向原告公司释明陶瓷公司当前资金短缺的实际困难,向被告公司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该陶瓷公司当场给付货款30万元,余下货款将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履行。某科技公司当场撤回了起诉与财产保全申请,双方顺利握手言和,一起纠纷就此化解。


通城法院始终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在涉企纠纷中坚持将诉源治理与优化营商环境有机结合,能调则调,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降低企业的诉讼成本,铺就便企服务“快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