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法院召开全省法院系统先进人物事迹专题学习会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院青年干警牢记职责使命,勇于担当作为,9月20日下午,通城法院组织召开湖北省法院系统先进人物事迹专题学习会,全体45岁以下青年干警参加。
会上,全体青年干警学习了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徐艺,湖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程呈友、罗琴,荣立省级一等功的法官周长胜、陈彩霞的先进事迹,大家深受鼓舞,纷纷发表了自己的学习感想。
黄铃格:通过聆听徐艺等几位法官的先进事迹报告,我备受鼓舞。她们用行动向我们展示了一位位法官推己及人、传递司法温度的关怀善良,力争案结事了、息诉服判的价值追求,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公平正义的坚定决心。他们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有着不平凡的经历,无私奉献,潜心办案,践行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作为年轻人,我不禁反思反省,脚下的路还很长,需要提高和改进的地方还有很多。我要时刻以这些先进人物为榜样,学习他们身上这种为民情怀和奉献精神,坚守初心使命,勤奋钻研,踏实工作,做一名人民满意、放心的好法官,为法院各项工作发展贡献自己的青春力量。
汪依凡:在看完程法官的先进事迹,我内心深受触动, 程法官被表彰为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这与他二十年如一日勤于学习,踏实工作,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是分不开的。作为青年干警,我们要向他们学习怎样用心去办案,法律是冰冷的,法律人是有温度的。就像先进事迹中所说:“要坚守对法律的信仰,身为法律人,不仅要对自己负责,更要对当事人负责,对社会负责。我们的追求,让千万家祥和温馨,让千万家团圆平安,我们应当时刻牢记职责使命,守护公平正义,坚守清廉底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众和感受到公平正义。
周毅:榜样,是时代的最美使者,是社会的精神坐标,榜样蕴含着平凡而伟大的力量。周长胜法官的事迹今人感动不已,学习先进人物事迹后、我了解到周长胜法官的先进事迹,他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在一线审执岗位扎根20多年,他不言苦累,在本职工作中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遇到重大疑难案件总是冲锋在前,勇挑重担。周长胜法官的这种冲锋在前、勇挑重担、服务群众、维护公平正义的精神正是我们这些年轻干警应该向其学习的地方,作为一名法院干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英模为榜样,把初心融入灵魂、把使命抗在肩上,真正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工作奉献自己的力量,为国家奉献自己的青春,坚持弘扬正气,热心服务群众,为我院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李春梅:陈彩霞法官的家境不算富裕,甚至是清贫,但负重前行的她却是同事们眼中“作风过硬、业务熟练、善于钻研的办案尖兵”。法袍不受尘染的她,让我印象深刻,尤其是她说到“法官多走一步,当事人就少走十步,法官多用一分心,当事人就多几分尊重”。她用最质朴的话语道出了一个最简单的道理,就是在法治的道路上笃定前行,用行动传递司法的温暖,传递信仰的力量。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我们都是法治道路上的追梦人,应当时刻牢记自己所载负的荣耀与尊严,将法治信仰内化于心,为民情怀外化于行,倾尽精力坚守平凡,努力诠释法律人的初心和使命。
何湘:罗琴法官工作经历丰富,曾在多个岗位任职,从未因此抱怨,而是坦然接受,不断迎接新的挑战,并且一直加强学习,在每个岗位上都取得耀眼的成绩,并且荣获多次奖励。在她担任法庭庭长期间,一直勤恳工作,善于利用方法,耐心调解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我们作为青年干警,都应该学习这种严谨的工作态度,增强专业本领,恪守清廉底线,守护公平正义,为法院工作添砖加瓦。
会议强调,一是要努力营造学习先进的氛围。开展先进典型教育活动,就是要起很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带动我们的队伍呈现出进取、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有力的思想动力、精神支持和组织保证。
二是要认真学习先进人物的崇高精神和优秀品质,推动法院工作新发展。青年干警要在先进人物事迹中汲取精神力量,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进一步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认认真真做好每一项工作。
三是要以学习先进事迹活动为抓手,全面促进法院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激励和导向作用,对照先进找差距,把我院队伍建设成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业务精通、敢打硬仗的队伍。
四是要遵守组织纪律,加强廉政意识。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格遵守“三个规定”,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以党规党纪为标尺,以正反典型为镜,严于律己,做到清正廉洁、讲政治、识大局、能担当、干实事;要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始终站稳人民立场;要保持清醒、警钟长鸣,常思贪欲之害;要加强修养、勤于奉献,常修为政之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