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法院公安联合布控 跑路“老赖”落网被拘“被执行人

时间: 2019-06-21 16:53 来源: 办公室

杨某某已发现轨迹,通知交控单位并及时联系布控申请人。”6月19日,通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吴强接到市公安局通知后,迅速组织警力前往咸安对失信被执行人杨某某采取强制措施,杨某某现被关在咸安区拘留所。

MAH00778[00_00_45][20190621-092844-0]_副本.jpg

2015年,被执行人甲公司挂靠被执行人乙公司承建某项工程,同时将工程的装饰部分分包给被执行人杨某某。承包期间,申请执行人丙石材厂向杨某某提供价值56万元的大理石,但杨某某仅支付货款8万元。2017年3月,杨某某向丙石材厂出具金额为48万元的欠条,但事后仅偿还2万元。2018年1月,丙石材厂诉至咸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由杨某某偿还丙石材厂货款46万元,甲、乙公司在下欠杨某某工程款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MAH00802[00_00_58][20190621-092350-0]_副本.jpg

判决生效后,杨某某、甲公司、乙公司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丙石材厂向咸安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由于被执行人躲避执行,该案一直难以执结。2018年9月,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该案由通城县人民法院执行。

通城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前往咸安寻找被执行人的踪迹。经反复调查,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杨某某属于空挂户,根本未曾在咸安居住,甲公司、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声称并不欠杨某某工程款。在找不到杨某某的情况下,该院执行局将其上报至市中院提交网络布控。

MAH00804[00_00_30][20190621-092514-1]_副本.jpg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6月19日下午2时许,被执行人杨某某入住咸安区的一家宾馆,当地公安机关在获取踪迹后告知通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长期在外“跑路”的杨某某迅速落网,在杨某某仍旧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情况下,通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赶到现场后对其宣读了司法拘留决定书,这是该院借助网上布控抓到的第一个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