隽法.法庭▏五里法庭利用多功能室远程调解化解一起特殊赡养纠纷案件
2022年7月20日,通城县人民法院五里法庭开展了一场特殊的庭审活动---在法庭多功能室通过线上方式开庭,成功化解一起特殊赡养纠纷案件。
原告付某今年53岁,早年离异,两个女儿自小虽判由其抚养,但实际随其母亲生活,与原告的感情不深。今年来付某因患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并且因治病欠下部分债务,因无力偿还这些债务,还曾有过自杀行为,其女儿对其自杀行为怨气颇深,亦对其不闻不问。原告多次找村、镇、县相关部门上访,要求相关部门予以解决。还一纸诉状将两个女儿诉至法院,要求其出钱偿还债务并承担赡养费。
受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一是原告年龄仅53岁,正值壮年,且付某没能提供其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据;二是虽然付某住院是事实,但未能提供欠债的依据;三是原告也不能提供女儿的联系方式,只知道其中一个女儿出嫁后所在行政村为马港镇马港村;四是付某情绪容易激动,如处置不好易走极端,给法庭工作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基于此,承办法官立即走访原告所在村委会,了解原告生活状况,并要求村委会对付某生活日常予以关照,经与村委会沟通,村委会及时为付某办理了低保,同时,想方设法为其安排村护林员工作岗位,解决其部分生活困难;同时又到其大女儿付某一所在行政村,通过村委会联系到本人,了解到付某一前不久已离异,且孤身一人在外打工,生活比较困难;同时通过付某一联系到付某的小女儿付某二的联系方式。通过沟通,付某二的情形比付某一也好不了多少,前几年其生育了一对双胞胎,现在外打工工资收入也只有三千多元,生活同样比较困难。
为了节省当事人来回跑路的开支,法庭准备通过线上方式开庭,并且到所在村委会开展巡回审判,由于原告不同意就地开庭,承办法官决定采纳原告意见在法庭多功能室开展了线上庭审,并且邀请了原告所在村的村干部参与。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指出,付某作为父亲,与两个女儿有着浓浓的血脉亲情,在两个女儿生活均较困难的情况下,要多体谅子女的难处,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为子女分忧;两个女儿为人子女,也不能因为一时之气僵化与父亲的关系。百善孝为先,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今后的生活中,儿女应该多看望父亲,关爱父亲的生活,把中华民族的优良美德传承给下一代。通过两个小时入情入理的调解,原、被告达成一致的可行性意见,法庭及时制作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在付某走出大门的当口,承办法官再次嘱托参与调解的村干部,今后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要多多关照付某,对其心理多进行疏导,让其体会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引导其积极阳光生活。
五里法庭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对案件及时研判,用心调解,通过情、理、法交融,不仅仅使案件得以顺利解决,更考虑到原告实际情况,通过党与政府的关怀,使付某以后生活更有保障,真正做到了社会效果与法治效果相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对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