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法院:优化营商环境 法官带着《民法典》进企业
9月25日下午,通城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武和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吴金胜带着《民法典》走进了通城县的一家企业,为该企业50余名员工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因见义勇为而受伤的,由谁承担民事责任?”“居民小区内车位的归属和使用是如何规定的?”“借款合同中,应当如何支付利息?”……法官吴金胜以设置一个一个问题的方式为该企业的员工们解读了《民法典》中与大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热点法条。
为方便企业员工更好的理解和运用法律,他制作了精美的PPT,并在PPT上插入了小漫画、普法课堂。在讲解过程中,他还结合所讲的内容列举了很多自己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司法个案以及生活中大家经常会遇到的法律现象,并教授大家在《民法典》施行后如何避免因违反法律而与他人发生纠纷的注意事项。
“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在法院受理案件类型上占大多数,在《民法典》中有新的规定,所以为大家做一个细致讲解。”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武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选取了《民法典》中的离婚冷静期、借款利率、保证人责任这3个可能会在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细致的法律适用解读,尤其对一般保证、连带保证以举例的形式作了区分。
“我本人对法律也非常感兴趣,非常欢迎和感谢你们法院到我们企业讲课,今天的授课内容浅显易懂、贴近生活实际,不仅对我们企业的发展有帮助,对我们的员工来说更是一次难得的法律体验,希望今后加强我们企业与你们法院的交流,还能让我们的员工上这样生动的法治课。”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宣讲结束后说道。
近年来,通城法院积极适应县域经济发展新变化,采取多项举措服务企业发展,如一对一走访联系企业、对企业慎用强制措施、开展维护胜诉企业债权专项行动等,其中送法进企业是该院开展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三个一”活动中非常重要的一个“一”,也是该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该院将继续强化服务企业长效机制,加强法企沟通,为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