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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缔造▏沙堆法庭:夜间庭审的司法温度

时间: 2022-11-10 09:35 来源: 办公室

11月9日晚20时许,夜幕降临,窗外一片漆黑,周围也是一片寂静,可通城法院的第四审判庭内却是灯火通明。原来,沙堆法庭庭长黄红元正在这里开庭审理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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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至2020年7月,原告卢某某与被告吴某某在武汉市江夏区合伙经营大型货运车,后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经营,原告卢某某只好将货车以折旧价42000元卖给被告吴某某,双方各得一半价款。吴某某当时无法偿还车辆折旧费给原告,加之分伙前原告为被告垫付车辆正常开支共计7500元,后经双方协商,被告自愿写出借条给原告,共计下欠原告28500元,并承诺2020年12月底前还清欠款。期间被告陆续偿还原告11500元,尚欠17000元被告至今拒不偿还,原告多次催讨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沙堆法庭受案后,了解到双方当事人都是从事货运工作,白天无空闲,只有晚上才有时间。为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诉讼,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便与当事人沟通约定将庭审延时至晚上,利用休息时间来开庭,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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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当事人对于法院这种灵活而又温度的庭审安排表示感谢。承办法官耐心地听取双方陈述,调查双方资金往来情况。休庭后,黄庭长继续就资金偿还问题组织双方调解,但被告因无力偿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法律不仅要能公正地判断是与非,更要有为民解忧的温度。下一步,通城法院将继续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服务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努力争当“共同缔造”的生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