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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千里讨债起冲突,法庭调解化纠纷

时间: 2024-06-11 17:35 来源: 麦市法庭

千里催债起冲突,矛盾升级大打出手,因一时冲动,小纠纷上升为大矛盾。近日,通城县人民法院麦市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千里催债而引发肢体冲突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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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底,原告廖某和朋友自湖北省武汉市到广东省雷州市某地向案外人刘某甲(系被告刘某乙的哥哥)催讨货款,因未找到刘某甲便与被告刘某乙在交谈过程中发生争吵,情急之下被告刘某乙拿出一把锄头打伤原告廖某致其轻微伤。随后,刘某乙主动向当地公安机关投案,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刘某乙被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300元。廖某当日检查、治疗花费1600余元。事故发生后,原、被告为赔偿事宜产生争执,双方未达成和解。为此,原告廖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刘某乙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44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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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市人民法庭考虑到原告与被告相距甚远,且双方因这起纠纷均已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为降本增效,及时止损,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麦市法庭工作人员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提前排期通过湖北移动微法院远程庭审审理该案。

为了调和二人之间的矛盾,法官多次联系了解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困难,耐心倾听他们的意见和想法。通过多次沟通,法官发现双方都有和解的意愿,只是因为情绪激动而一时难以达成协议。为了促进双方的和解,便组织了多次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耐心向双方当事人解释相关法理。同时,还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解对方的处境和困难。最后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根据协议,被告刘某乙即时履行赔偿义务,当场通过支付宝向原告廖某支付赔偿款4000元。原告廖某也表示将尊重被告刘某乙赔偿意愿,愿意化干戈为玉帛,不再采取过激行动,通过合法途径另行主张对案外人刘某甲的债权。

在此,法官呼吁广大群众要增强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遇到债务纠纷等矛盾问题时,要冷静理性地处理,通过法律途径合法寻求解决之道, 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这起案件的圆满解决,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和权威,更彰显了法律的温度和人情。在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中,通城县人民法院麦市法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调解作用,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以实际行动绘制法院新“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