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法院聚焦“四类案件”,向失信被执行人亮剑
12日10日上午8时30分许,在寒冷的冬雨中,通城县人民法院院内警灯闪烁,十多名执行干警整齐列队,按照咸宁市中院的统一部署,启动岁末年初“聚焦四类案件”专项执行活动。
“本次执行行动正式开始,现在出发!”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华先江通过4G单兵向市中院倪贵武院长汇报后发出了动员令,随着一声令下,执行干警迅速驱车向目的地进发。
当执行干警赶到九宫车站平安人寿保险公司时,培训室工作人员说被执行人何某某已请假,干警们不耽误片刻,立刻赶往第二个目标地点,结果还是扑了个空。在马港镇百丈潭二级水电站,被执行人方某某宿舍紧锁,据水电站负责人李某某讲,方某某请假好几天了,上班期间还借了同事一万多元。
上班地点没有人,家中敲门无人应,这些失信被执行人似乎知道岁末年终时有人来要债,纷纷躲了起来,执行干警向失信被执行人亮剑的开局并不顺利,但功夫不负有心人。
在隽水镇黄源岭街,睡意朦胧的被执行人邱某某在敲门声中起床开门,该院执行干警迅速将其控制。“不是我不还钱,我是真的没钱。”面对邱某某的解释,执行干警厉声批评道:“借钱的时候怎么没想到,没能力就不要借,别人借给你是信任你,涉及两个案子,没钱也要端正态度。”
接着,执行干警又马不停蹄地赶往崇阳县白霓镇,被执行人丁某某因兴建猪场,将猪舍设备生产和安装承包给申请人执行人孙某某,但工程完工后,丁某某却拖欠了70多万工程款。
在崇阳县法院的支持与协助下,被执行人丁某某被强制拘传至通城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干警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后,丁某某当场履行20万元,余款作出保证,分期履行。而涉及两案的被执行人邱某某也与申请执行人张某某、李某分别达成了和解协议。
“有些失信被执行人住着别墅,开着豪车,有的家里还办了厂,明明有能力履行,却总是和我们耍‘滑头’、打‘游击’。还有的人帮着打掩护,拒不旅行协助执行的义务。对我们今后将加大对拒不执行的打击力度,尤其要对有协助义务而不协助执行的依法严惩。”该院执行干警在行动结束后谈论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