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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飓风执行”保全百万债权

----通城法院执行局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

时间: 2017-09-13 17:00

近日,通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诉讼保全执行过程中成功调解一起标的额达140万的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7年8月8日,湖北某甲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因与湖北某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建筑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向通城县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乙公司存款1,400,000.00元或查封等价值房产。经该院审查认定,申请人为保证案件的顺利执行申请财产保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立即做出诉前保全裁定。

9月初,该案进入诉讼保全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冻结了被申请人乙公司的基本账户。在公司财产被法院冻结后,该公司考虑到公司的运营以及长远发展,要求执行干警进行协调。该院执行局负责人吴强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安排执行干警分别联系双方当事人,听取他们的意见,在基本达成一致方案后,与审判该案的法官将双方叫到一起协调。通过执法干警和审判法官共同的协调,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起民事纠纷在开庭前通过有力的执行得到了圆满的解决。事后吴强介绍到:“诉前财产保全是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种非常有效的法律手段,以保全促调解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可以较大的降低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促使民事审判与执行的有效衔接,确保司法公正与效率。”

事后,双方当事人都向通城法院表达了他们的感谢,由于问题能够这么快的被解决,对双方公司的经营运转的消极影响也被降到了最小,双方都非常满意。对于此案的顺利结案,通城县人民法院也表示以后工作会继续探索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