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庭调解当庭支付 高效调解解民忧
时间: 2022-06-29 11:30
来源: 办公室
近日,通城县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开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当场履行缴清货款义务,原告当场申请撤诉,高效地解决了一起矛盾纠纷。
原告胡某在武汉经营一家橡胶制品店。2019年1月至2022年1月,原告胡某向以代发物流形式向被告王某某提供价值5000余元货物,被告王某某确认收货后,因资金紧张仅支付2000元,后在对货物质量未提出异议的情况下拒绝支付余下货款。在多番讨要无果后,胡某诉至通城县人民法院,请求讨回货款。
本案由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武担任主审法官,鉴于原告位于武汉,来往开庭不便,且本案标的较小,主审法官陈武决定采取网上调解的方式审理此案。主审法官耐心地向被告王某某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在主审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被告王某某当庭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给原告3000元货款,原告胡某当场写撤诉申请书申请撤诉,至此案结事了。
下一步,通城法院将持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全心全意为人民办实事,高效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