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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人民法院密码管理制度

时间: 2022-02-16 17:56 来源: 办公室

为确保我院网络安全运行,保护用户权益不受侵害,特制订此管理制度。

一、 网络服务器密码口令的管理

1.服务器和网络设备的管理账号密码,由网络管理员持有,实行定期轮换制度,最长有效期不超过90天。

2.更换服务器与网络设备密码时必须执行密码备案制度,以防遗失密码,同时告知主管领导备案密码。

3.用户级密码,如:办公自动化系统、立案管理系统、法院内部通报等用户帐号必须专人专号,不得互相泄露密码。不同级别用户间不得交换帐号使用,特殊情况须报告网络管理员处理。

4.公共帐号,如各科室专有帐号等不能向本科室外人员泄露。

5.如发现密码及口令有泄密迹象,系统管理员要立刻报告部门负责人,严查泄露源头,同时更换密码。

二、用户密码及口令的管理

1.对于要求重新设定密码和口令的用户,用户必须与系统管理员商定密码及口令,由系统管理员备案后操作。

2.公共帐号密码变更,必须通知到相关科室。

3.如果网络提供用户自我更新密码及口令的功能,用户应谨慎修改密码,修改后必须牢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