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法院服务企业发展的六条措施
一、服务企业“零距离”。组建法院企业交流联系QQ群(群号码207150258),由本院资深法官网上答疑。通城法院网增设服务企业栏目,为企业提供实用的法律服务链接。为法院网供稿和答疑者,凭办公室证明和聊天记录给予奖励。
二、服务企业“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分管领导亲自督办。
对于符合条件的当即立案,当日移送相关审判庭,相关审判庭必须在三日内送达。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必须三个月内结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必须一个半月内结案。对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案件,依法使用督促程序。
执行案件必须在三个月内结案。对于企业需要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的,立即审查办理相关手续、24小时内采取保全措施;对于企业为被申请人的,积极采取“活查封”、“反担保”等灵活方式;对有发展潜力但暂时困难的企业,采用给予“合理期限”、“分批履行”等方式,慎用强制措施。
对涉及企业案件快审结快执结的承办人实行奖励
三、服务企业“预立案”制度。对企业劳资纠纷等群体性案件,立案前先行调解,组织企业到工会、劳社等部门协商解决争端,积极引导企业通过非诉渠道解决纠纷。每化解一件纠纷,凭企业证明由法院给予承办人奖励。
四、“重拳、快拳”制度。坚决从快依法严厉打击砖沙石霸、敲诈勒索、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垄断市场、破坏评估拍卖秩序等影响企业经营发展的违法犯罪活动,为企业经营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该类案件必须经审委会讨论决定,判决布告三日内张贴到各村组、企业。
五、建立“民生”审务工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把制度关进法律的“笼子”。依法受理、审判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案件,监督被诉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服务企业。通过审判、执行各类行政诉讼案件,审查非诉执行案件,依法从严处理对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税收征管以及市场流通、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行政行为。监督依法行政,使企业的安全感得到提升,优化发展环境。
六、建立“司法服务联络员”制度。业务庭资深法官作为联络员必须每季度深入企业和市、县重点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开展现场办公,重点解决企业发展和市、县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中遇到的法律方面难题。制订相关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涉案人数众多,矛盾突出尖锐的集团诉讼案件和群体性诉讼案件,及时向上级法院、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与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沟通,探索提前介入、多方联动的风险防范机制。法院年终设立个人服务经济建设奖,由企业投票决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