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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诉离婚走极端,城关法庭法官调解破险局

时间: 2018-06-11 17:39 来源: 办公室

“子弹钱我出,我们父子俩的,多少钱都给,房子让她去拆,财产分割就割我头,让公安局来抓我。”这是被告接到起诉状时对法官说的话。

2013年年底,原告与被告相识。2014年10月,二人在民政局登记结婚,但婚后因性格不合,常常为家庭琐事发生矛盾,致使二人分居一年多,原告诉至通城县人民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据承办法官介绍,原告要离婚的态度非常坚决,被告的思想非常极端,离婚的前提是孩子不给原告,且原告再也别想见孩子,如果原告要孩子,他就与孩子一起死。在此情况下,法官告诉被告如果不愿意离婚,还可以再去做原告的思想工作,两个人的婚姻问题只能自己去解决,尤其是不能迁怒于孩子,孩子是无辜的,必须承担起做父母的责任,为孩子的将来想一想。

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一个月后,被告走出了极端想法的泥潭,心平气和地与原告签订了离婚协议。被告愿意独自抚养孩子成人,待孩子成年后随父随母由孩子自己决定。被告虽未让原告承担部分抚养费,但原告决定尽母亲职责,承担该承担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