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法院执结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
时间: 2017-09-03 17:26
近日,通城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婚姻的双方当事人积怨深、矛盾大,申请执行人苏某某为上门女婿,婚后与李某生有一子,后李某自认所生孩子并非与苏某某所生,苏某某一怒之下将妻子打成重伤,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判刑后,李某要求与苏某某离婚,法院认为夫妻关系已严重破裂,准予离婚,夫妻双方婚前财产各归各所有。
2017年8月,苏某某刑满释放,按照法院的判决,李某应返还苏某某的婚前财产,故苏某某向通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该院了解得知,苏某某作为一个上门女婿,无依无靠,害怕李某的家人会打击报复自己,故不敢上门要回自己的婚前财产。与此同时,李某由于之前被苏某某打成重伤,心里已经有了阴影,害怕再次被苏某某殴打,况且李某的家人也绝对不会轻易的将婚前财产还给苏某某。所以该院执行干警分别多次找二人交谈,双方矛盾得以化解并达成共识后,执行干警于8月28日到李某家中,将属于苏某某的婚前财产搬离了李某的家,一起冲突巨大的婚姻纠纷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