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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执?这名“老赖”栽了,被判一年六个月

时间: 2019-09-24 17:57 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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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背13起执行案,执行标的总额达1300多万,被司法拘留3次,想方设法借他人名义领取公用经费,营利用于抵偿与执行无关的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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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次戏精“老赖”池某终于栽了,“被告人池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随着法槌敲落,池某只能到牢狱享受通城县人民法院为“老赖”设计的终极餐了!

池某,系甲中学法定代表人。2012年3月,通城人民法院对原告冷某诉被告甲中学合作开发房地产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决被告返还原告投资款194.2948万元。判决生效至今,甲中学及被告人池某既未履行法定还债义务,也未履行财产申报义务。

最夸张的是,池某当真是欠了一屁股债,在法院涉及执行案件13起。2015年5月至今,池某先后因未履行某公司债务、某债权人债务被司法拘留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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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上是债台高筑,声称自己没有履行能力,私底下却耍起“小聪明”,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可真是出了名的“戏精”。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至2017年期间,池某绕开甲中学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多次借他人名义、他公司名义领取教育公用经费共计184.24万元,并用于偿还与执行无关的债务或者其他支出。同时,自2012年开始,池某将甲中学承包给他人经营所得利润均用于抵偿与执行无关的其他债务人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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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后,被告人甲中学与债权人冷某达成债务偿还协议,并获得冷某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池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隐藏、转移、拒不报告财产等方式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所确定的义务,严重妨害司法秩序,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扰乱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被告人池某涉案13起,未执行标的1300多万,虽多次被司法拘留,仍拒不执行,给司法带来了信任危机,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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