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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网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法院判了!

时间: 2024-03-04 09:00 来源: 政治部


近日,通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利用网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判处被告人柳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八千元。

2017年7月至2022年3月11日期间,被告人柳某利用QQ聊天软件转发和“曲奇云盘”群组分享的方式出售、传播淫秽视频,非法获利7000余元。其中2022年3月4日至11日,柳某通过QQ向9名网友各出售视频文件28个,共计252个,经审查鉴定均系淫秽视频,另查明从柳某手机“曲奇云盘”中提取的视频文件中有3398个文件是淫秽视频文件。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柳某以牟利为目的,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遂依法判处被告人柳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八千元,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交流更加快捷便利,同时,互联网也成为犯罪分子传播涉黄涉非信息的主要渠道。从本案中看,涉黄涉非信息传播已从书籍、音像制品、光盘等传统载体逐步转变为向互联网服务器存储等虚拟载体发展,因这种传播方式隐蔽性高、传播速度快、受众群体较广,不仅破坏了网络信息传播秩序,污染网络空间,而且极易对未成年人成长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社会危害性极大。

通城法院通过依法对该案的审理,严厉打击了利用网络渠道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犯罪行为,惩处涉黄涉非犯罪分子,既警示涉黄涉非“高压线”不能碰,又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净化网络空间的坚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