隽法·护蕾▏通城法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走深走实
2月14日,通城县法院会同县心理协会志愿者对正在审理的李某、刘某等4未成年人盗窃、强奸一案开展庭前家庭教育指导和心理辅导。
2022年10月底,未成年人李某(14岁)利用手机聊天软件诱骗在校某学生(13岁),将该学生诱骗至刘某家中后,刘某(16岁)、杜某(15岁)、涂某(12岁)及李某等4未成年人对未满13岁的被害人进行了多次侵害,案发后,在我县引起了不良社会反响,对被害学生身心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针对该案,主审法官在案件审理前对涉案未成年人家庭背景进行了了解,对犯罪未成年人心理进行了分析。2月14日,主审法官组织4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监护人及被害人监护人到我院隽法·护蕾工作室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心理咨询服务,并按照《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依法向被告人监护人下发《家庭教育令》,责令4未成年人家长加强对其孩子的教育和管束,向被害人监护人下发《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要求被害人监护人加强关注及对孩子防范犯罪侵害的指导。
为帮助被害人早日走出心理阴影,同时督促被告人家长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主审法官从法律层面结合《家庭教育促进法》讲述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指导被告人家属开展家庭教育的方法,并结合实际案例指导被害人家属要加强对孩子心理状况的关注,在生活中要教育其加强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随后,邀请县心理协会取得心理资质的志愿者们从心理角度对被害人进行积极的心理干预,对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克服心理障碍,抚慰其心理创伤。
此项工作举措是我院在成立6个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的基础上,将落实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落实到个案和实际行动中的具体工作措施,由点及面,进一步推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朝常态化、实质化、人性化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