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雳行动】通城县人民法院 --干警齐上阵 ,节日搜“老赖”
节假日是执行的黄金时间,为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端午节前夕,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组织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强制执行,让“老赖”无处藏身。
5月27日早上六点,执行干警在法院大门前集中,“我们从菜市场出发,到南山,再到马港,大家出发。”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吴强一声令下,经过简单安排部署后立即赶往马港镇。
执行局整队集合准备出发
因为现在马上过节了,好多当事人为避开法院追击,早出晚归,所以执行干警想赶在“老赖”出门之前,才能围堵成功。虽然执行干警出发早,但连续搜捕几家均未找到被执行人。执行干警一直寻找的交通肇事司机魏金龙,因为交通肇事把老人撞死了,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他赔几十万元钱。在县人民法院判决之后,魏金龙为躲避赔偿责任,长期在外不回来。执行干警到现在为止,已经到他家里,早上早、晚上晚扑了十几次,没扑倒。
虽然开始的传唤执行并不太顺利,但功夫不负有心人,在隽水菜市场,执行局干警找到了2011年一桩涉及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樊某某,现场沟通时,也遭到了抵抗。被执行人范某某,拒不履行义务。现场沟通无果后,执行干警依法将其带至法院羁押。据了解,此案第二被告樊某某与第一被告胡某某属郎舅关系,樊某某将自家房屋建设承包给胡某某,2011年12月,原告黎某在被告樊某某家做小工时,不慎从三楼脚手架摔落造成九级伤残。后经县人民法院开庭审判,由第一被告胡某某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43080.6元,第二被告樊某某负连带赔偿责任,其余损失由原告自行负担。判决生效后,被告一共出具7千余元,余款一直拒不履行。为维护司法威严,县人民法院对第一被告实施拘留。第二被告樊某某也拒不履行,他认为自己已与胡某某签订了住房建设施工协议书,应由胡某某负本案主要责任,但胡某某由于新发交通事故,长期在医院治疗,已无力履行赔偿义务,只能由负责连带赔偿责任的樊某某履行赔偿义务。
在菜场找到被执行人樊某某
在这种情况下,县人民法院于5月27日早上将第二被告依法传唤到法院,给他宣传了法律,如果他今天不履行,那法院就要对他采取拘留措施,在这种情况下,他就让了步,他愿意履行,并且把原告找在一起,在赔偿数额上降一下。于是法院执行局就跟申请执行人进行联系,把他们找在一起,通过一个多小时做工作,现在双方就赔偿达成了和解协议,并承诺在节前全部履行到位,所以这个案子圆满结案了。
在此次集中执行过程中,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精心布署,周密安排,逐案制定执行方案,并采取主动出击,“地毯式”搜查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撒网式”寻找被执行人下落等方式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有力打击了“老赖”们的侥幸心理,彰显了法律威严,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