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日”的离婚纠纷
6月20日上午,随着法槌敲响,五里法庭驻湾头村法官工作室内,一场巡回审判拉开帷幕。
原告白某(原籍陕西)于2005年与被告李某(通城籍)在外务工时自由恋爱并结婚,婚后两人常因家庭琐事争吵不断,产生了隔阂。白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与李某离婚。
受案后,法官当即到村委会走访,了解到本案原、被告系普通家庭,生活矛盾也与大部分家庭类似。为了加强法制宣传,让更多的村民接受法律教育,法官选择了在双方均熟悉的五里镇湾头村法官工作室开展巡回审判。
庭审时,法官了解到今日也是本案原、被告大女儿的中考首日,于是反复告诫当事人一定不要让大女儿知道双方闹矛盾,以免影响孩子中考发挥。
特殊的时间,特殊的地点,一大早,村民们就自发的来到巡回审判场地旁听,整个庭审过程简单顺畅。
在庭后调解过程中,旁听群众纷纷道出自已对该起离婚纠纷的看法,“夫妻有些许矛盾是生活常态,没有必要为一点生活琐事就闹离婚”。
法官总结时指出,退一步海阔天空,原、被告双方都要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多想想对方为家庭生活的付出和不易。今天是中考日,小孩的中考比高考还要决定命运,能否进入一所高高中,更是决定进入好大学的基础。现在,孩子大了,家庭和谐,才会令孩子有奔头和盼头,只有家家都家庭和谐,社会才能稳定。经过法官与群众们的劝导,白某答应庭后会进行充分的考虑,再给法官答复。
在调解过程中,有村民提出自已花高价娶了一个外地媳妇,可外地媳妇不愿在通城生活,想离婚又不愿返还彩礼,是否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承办法官就《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关于彩礼返还的法律依据,一一向村民作了宣讲和解释。
巡回审判,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俯下去的是身板,树起来的是信任。今后,通城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推进巡回审判工作,为群众带去更多司法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