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雳行动”初显成效
自“霹雳-2017”专项执行行动实施以来,通城法院组织精干力量,兵分三路开展专项执行。在全体执行干警的连续作战下,取得了初步的工作成效。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被依法拘留
申请执行人罗某某与被执行人胡某某、涂某某(系夫妻)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6年3月28日在我院达成民事调解,但胡某某夫妇逾期并未履行义务,于是罗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经我院查明,胡某某夫妇名下有房产,且在经营一家饭店,完全有履行能力。我院在下达《执行通知书》后,在多次联系胡某某无果的情况下,于本月21日将胡某某、涂某某依法拘留。
同样情况的还有申请执行人胡某某与被执行人黎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6年9月28日在本院达成民事调解后,被执行人在有履行能力的情况拒不履行义务,对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置之不理,本月21日,我院依法将黎某某司法拘留。
被执行人认识错误并履行义务
申请执行人葛某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某、黎某某(系夫妻)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李某某夫妇既未报告财产,也未履行义务,经我院查明,李某某夫妇经营一家私立幼儿园,同时开了一家玻纤厂,完全有履行能力。本月22日上午,我院依法将黎某某带至法院,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说下,黎某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主动认错,并于当日履行了判决义务,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被执行人慑于执行强制力主动履行
潘某某与明某某离婚抚养费纠纷一案,法院判决离婚并由明某某支付小孩抚养费5万元,但明某某在支付2万元后,余下的钱拒不支付,在潘某某申请强制执行后,我院依法对明某某下达《执行通知书》,慑于法律威严,明某某本月21日来到法院,主动支付了剩下的3万余元。
在此次专项执行“霹雳行动”中,为了确保工作效果,我院执行人员“满轴转”,全局干警放弃周末休息时间,自觉加班加点工作,全力冲刺,力争快结案、多结案、结好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