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通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9人涉黑案件
12月17日,通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金建华等9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高利转贷罪、开设赌场罪一案,通城县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被告人金建华先后笼络被告人戴全胜、杨春龙、徐卫等人,多次与本县黑社会性质成员赵建平、聂世平团伙持械斗殴,逞凶斗狠,逐渐树立恶名。2003年,金建华涉足房地产行业,以敲诈勒索等手段积累经济实力。2010年,又先后纠集被告人付召海、吴朝阳、张冀中等人,进一步扩大势力,逐渐形成了成员较多、分工明确、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以金建华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该组织主要通过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聚敛钱财,攫取巨额利益,为实施犯罪活动提供经济保障。
2004年以来,该组织共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高利转贷等违法犯罪活动12起,造成2人受伤,对被害人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社会影响恶劣。
庭审当日,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公诉人、辩护人针对起诉书中指控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高利转贷罪、开设赌场罪及实施的违法行为分别进行了举证、质证及相互辩论。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9名被告人均当庭认罪悔罪,庭审持续到了晚上21时许才结束。因案情复杂,涉案人员较多,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期间,部分群众及被告人家属40余人旁听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