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看你往哪里躲,通城县法院发布首份执行悬赏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案件执行力度,更好借助社会公众的力量,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等司法解释及相关法律规定,通城县人民法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凡举报该案被执行人下落,经控制并执行到位的,将按照申请执行人提供的悬赏金及时对首位举报人予以奖赏,并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
2018年10月22日,通城县人民法院向社会集中发布首份悬赏公告,执行标的额为32万元,执行到位后奖励执行标的额的10%。快来看这悬赏公告上是谁?
被执行人:黎显明
户籍所在地:通城县石南镇杨山村1组
身份证号:422324198011156072
执行依据:(2014)鄂通城民初字第01211号
执行标的:32万元及利息
悬赏方式:提供被执行人线索,执行干警根据提供的线索将被执行人控制的,申请执行人奖励提供线索者1000元;被执行人如按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履行完毕的,申请执行人则按该案执行标的的10%金额奖励提供线索者。
举报电话:0715—4862038(执行指挥中心)
13907244895(王法官)
重磅来袭
福利送给申请执行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全+悬赏+救助”保险方案
执行悬赏责任保险方案:
1.投保人:申请执行人
2.收费标准
(1)提供财产线索:
申请执行金额 | 保费 |
<50万(含) | 2500元 |
50-100万(含) | 4000元 |
100-300万(含) | 6000元 |
300-500万(含) | 8000元 |
>500万(含) | 10000元 |
(2)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悬赏金额的10%。
3.赔偿标准:
执行到金额 | 赔付比例 | 赔付上限 |
<50万(含) | 5% | 2.5万元 |
50-100万(含) | 4% | 4万元 |
100-300万(含) | 2% | 6万元 |
300-500万(含) | 1% | 8万元 |
>500万(含) | 0.5% | 10万元 |
提供财产线索:赔偿金额=执行到金额×悬赏比例;
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法院找到(实际控制并拍照)被执行人,赔偿金额=公告承诺的悬赏金额。
4.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向法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并经法院裁定同意,依照悬赏公告应由被保险人对举报人承担的悬赏金赔付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经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的公告发布费用,保险人也负责按照约定承担。
5.保险期限: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1年。
6.其他事项: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无法变现的,按照评估机构评估的价值计算奖励额度;法院工作人员或有举证责任的人员与他人串通,以举报手段骗取奖励的,事前发现的不予赔偿,事后发现的收回赔偿金。
两个以上举报人对同一财产进行举报的,奖励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均分。举报的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为准。
【案例】经法院判决,认定“赖某”欠“陈某”人民币50万元,赖某拒不履行,陈某申请了强制执行。为防止被执行人逃避债务,人民法院发布悬赏令,向社会悬赏被执行人赖某财产线索,奖励金额2.5万元。这时,陈某花2500元向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执行悬赏保单,如果举报人举报的信息经法院审查并成功执行,这笔奖励金将由保险公司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