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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引纷争 诉前调解促和谐

时间: 2024-10-23 15:20 来源: 审管办

近日,通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上下楼邻居因房屋漏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双方当事人顺利达成和解并当庭履行完毕。


何某和黎某是上下楼邻居,黎某2015年入住后遂在楼顶种菜、栽树,偶有漏水至楼下黎某也能及时处理。自2023年开始,黎某长期未在家居住,导致楼顶的下水管被堵塞、未得到妥善管理,水流漏至楼下导致何某家中墙壁多处出现鼓包、变色。何某遂去找黎某讨要说法,双方各执一词,争执无果后何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人李树槐认真梳理案情,考虑到案情并不复杂,为减少群众诉累,便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先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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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过程中,何某与黎某就赔偿金额出现了意见分歧,对立情绪较大,李树槐遂前往何某家中现场勘察房屋的受损情况,又耐心地向双方释法明理。


“何某家的墙壁出现鼓包、变色确实是你家漏水问题造成的,这个事你还是得处理。”


“法官,我也没说我不处理,但是他要价6000也太高了吧,我也请了人疏通了下水管,也没漏水了呀。”


“可我家的墙壁坏了这个损失你得赔啊!要不然就请人鉴定损失吧。”


“请鉴定机构鉴定损失这是个办法,但是费用也要几千,我看了目前房屋的受损部分也就4、5个平方,整修费用也就只要几千,是不是得不偿失了,你们双方各让一步岂不更好。”


听了李树槐的话,何某内心有所松动,同意价格再商量。最终,在李树槐的耐心调解下,双方终于就赔偿金额达成了一致意见。黎某当庭一次性履行了房屋修复费用3500元,至此,一场邻里纠纷案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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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的顺利化解,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避免了邻里矛盾的进一步激化。下一步,通城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如我在诉”服务理念,用心用情把每一件“小案”办好,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