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法院:诉前调解助力农民工解薪“愁”
“谢谢老法官,谢谢续辉主任,多亏了你们我们才能这么顺利地讨回拖欠了2年多的工资。”11月10日,在签好调解协议书后,张某某等人激动地拉着调解员们的手不住地表达感谢。
案情简介:2021年3月至7月,张某某等34位老人在石某承包的东方明珠和旭红路绿化工程中帮忙种树,并与石某约定好日工资100元,张某某等34人辛苦种植了5个月完成了种树任务,经结算共计99000余元薪资尚未支付,张某某等人向石某讨要薪资却被石某以没钱为由拒绝。
张某某等人在多次向石某讨要薪资无果后将石某起诉至法院,通城法院在了解案情后,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且张某某等人大多为五六十岁的老人,案件时间跨度长,为缩短人民群众维权时间,降低人民群众的维权成本,通城法院将案件移送至通城县调解中心。
了解案情后,通城县调解中心续辉主任同通城法院退休老法官陈左孟一同组织双方调解。起初石某并不配合,一直以没钱为由拒绝调解,续辉主任和退休老法官陈左孟不厌其烦地多次与石某沟通联系,向其释法说理,阐明拖欠劳动者工资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并从情理角度引导其换位思考,理解农民工生活的艰难,讨薪的不易,规劝其克服困难,承担起支付合理工资报酬的义务。在其不懈的努力下,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约定了具体的给付日期。张某某等人心里的石头总算是落了地。 守护好农民工的血汗钱,帮农民工们解决薪“愁”,是通城法院依法保障农民工切身利益的具体体现。今后,通城法院将继续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深化诉源治理工作,切实为民办实事、解难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