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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县检察院联合召开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 法律监督工作法检联席会

时间: 2022-03-09 15:32 来源: 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3月8日上午,县法院与县检察院联合召开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党组联席会。法检两院全体党组成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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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黄炜洲领学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谭小军领学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宣读了县法院和县检察院联合草拟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初稿,法检党组就完善意见内容展开充分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经共同会商研究,确定建立信息共享、会商交流、业务提升、工作衔接等四项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机制,切实畅通法检监督、交流渠道,提升审判质效。

法检两长针对法检两家联合制定的《意见》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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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书记、检察长 阮建

一是检法加强监督制约和协作,体现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意见》的具体要求,也是新时代政法机关的政治责任。中共中央《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新时代检察工作赋予了更重要的政治责任和历史责任。检法两家商讨建立监督机制也是合力推进意见落实落地一项具体的举措。

二是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也是为了追求双赢共赢多赢的局面。检法机关是法律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目标一致,责任一致,根本目的都是为了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好、落实好,把党的法治事业建设好,把人民根本利益维护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通城法治化营商环境更优更好。

三是通过检法良性互动,把各项监督制约机制做实做优,做出成效和品牌。通过通力协作配合,案件数据信息共享,开展常态化沟通,对个案类案进行研讨等多种途径,共同提高司法办案的规范化,共同促进检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通城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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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书记、院长 曾彦雅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是一个政治要求,我们要自觉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意见》作为今后开展工作的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好抓实。同时对当前通城法院来说也是一种现实需求,长期以来,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法律监督的意识和力度不断加强。但是我们还存在案件质效不高、队伍素能有待提升等问题。因此,我们要有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全力支持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将法律监督压力转化为公正高效权威司法的动力,不断改进工作,努力接近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伟大目标。

二是要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将贯彻省高院《实施意见》落地落细。我们法院要转变观念,以高度的职责担当,立足新时代新发展要求,创新接受监督的方式方法,找准被监督者这一身份定位,全方面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进一步加强对中共中央《意见》、省高院《实施意见》的学习,引导干警深化认识,压紧压实责任,严格对照省高院实施意见要求认真抓好每项工作,真正确保法律监督落到实处。

三是努力创造更为完善的条件,加强法检两院的协作配合。法检双方要牢固树立司法职业共同体意识,深刻认识共同担负的责任和使命。要继续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支持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努力创造更为完善的条件,通过邀请检察机关参与案件评查等一系列举措推动两院的良性互动,通过建设好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共同绘就“同心圆”,实现双赢多赢的司法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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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最后,法检两长联合会签《通城县人民法院 通城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 

本次法检党组联席会进一步加强了法检两院在司法工作中的沟通与交流,对下一步提升法律监督和审判质效,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为通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保障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