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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纠纷打伤人 巡回法庭敲警钟

时间: 2024-12-05 08:57 来源: 审管办

12月3日,通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来到北港镇中心福利院,利用巡回审判形式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同时现场进行普法宣传,敲响法治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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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15日16时许,被告人袁某(82岁)怀疑揭某(76岁)偷走其菜刀,遂手持另一把菜刀来到被害人揭某家中理论,双方发生口角进而发生肢体冲突,袁某在互殴过程中将揭某左手小拇指掰断。经司法鉴定,被害人揭某伤情为轻伤二级。   

通城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袁某犯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诉讼过程中,被害人揭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袁某赔偿医药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经济损失3万元。承办法官考虑到袁某年过八旬,交通不便等情况,决定采用巡回法庭的形式,将庭审现场搬至被告人取保候审居住的北港镇中心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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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及其近亲属对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晓之以法,动之以情,经过多番调解工作,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除前期已支付的医疗费外,袁某赔偿揭某经济损失7000元并当场履行,揭某撤回附带民事诉讼并对袁某的行为表示谅解。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全流程参与诉讼过程,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以及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本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现场讲解了实施故意伤害的犯罪成本和社会危害,在教育被告人的同时向旁听的群众普法,教育邻里之间应互帮互助、和睦相处,不应因一时冲动而将矛盾激化,不仅给对方带来伤害,更将因为自己的行为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