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一步到位!法官倾力促和解 群众当场拿到案款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快速定纷止争是法官践行职责使命的生动体现。3月23日,通城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案款当场履行,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的困难。
2020年,吴某、廖某某签订物流转让协议,并约定转让费用和转让期限。后廖某某支付定金3万元,同年12月底,廖某某要求吴某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转让,但吴某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双方因此产生纠纷。2021年1月,廖某某诉至通城县人民法院,要求吴某返还双倍定金6万元。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查明案件事实和争议焦点,在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分歧不大,且均有调解意向后,迅速组织原、被告现场调解。
“按照协议要求赔付双倍定金没有错,但买卖不成仁义在,要多体谅一下别人的难处。”承办法官对廖某某说道。
“别人愿意买的时候你不愿意,现在别人不想买了,你又一定要卖。买卖讲究的是你情我愿,既然你有错在先,该赔给别人的一定要赔。”承办法官对吴某讲道。
在法官的耐心劝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并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摁印,吴某当场将4万元转给了廖某某。
“真的很感谢你们,我也是没有办法才向法院起诉的,要不是你们耐心调和,我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拿回我的钱。”廖某某在庭审结束后讲道。
自教育整顿启动后,通城县人民法院坚持一手抓整顿,一手抓业务,落实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理念,积极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切实将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推动执法办案的强大动力,以实际行动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速度”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