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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保全促和解 法护企业保权益

时间: 2023-05-11 19:06 来源: 政治部

5月11日,通城县人民法院成功通过诉讼保全促成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的和解,最大程度上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也降低了涉案企业的诉讼成本。

湖北百丈潭酒业在修水县的经销由左某、吴某、朱某三人合伙获得总代理权。一年多来湖北百丈潭酒业多次为修水总代理提供价值近百万元的各类型百丈潭白酒及相关产品。后来,朱某由于个人发展原因要求退出代理,但却以仓库储存的白酒为筹码,要挟其他合伙人给予其必要的补偿才肯将货物交出。经多次协商无果后,湖北百丈潭酒业以朱某等三合伙人为被告一并诉至通城县人民法院。案件立案后,为防止被告在诉讼中转移财产,原告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4月11日一大早,该院执行局驱车前往江西省修水县渣津镇开展讼诉保全。在修水县法院、修水县公安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通城法院执行法官上门给货物实际控制人朱某(江西修水人,百丈潭酒业修水总代理合伙人成员之一)送达执行裁定书,并向其释法明理,被申请人朱某才同意配合保全,经过一天的努力,县法院将需要保全的44万余元的货物全部成功扣押。

此次财产保全给被告人朱某上了一堂严肃的法律课,让朱某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并主动联系我院请求协助调解。经过调解,最终原告湖北百丈潭酒业有限公司与朱某等三被告自愿达成解除经销合同的协议,同时三被告之间也达成解除合伙关系协议。两份协议涉及解除湖北百丈潭酒业有限公司与朱某等三人的经销合同,终结朱某、左某、吴某三方的合伙关系,修水市场百丈潭系列酒及酒坛、酒柜、已租门店租金等财产的处置,以及退伙补偿金的数额和支付方式等,各方债权债务及纠纷就此全部了结。原告百丈潭酒业向通城县人民法院撤回起诉。

 近年来,为妥善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通城法院牢固树立“优化营商环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办案理念,不断强化服务意识,释放司法温度,多点发力,从源头上控制案件增量,用工作实效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坚持“主动保全、全面保全、动员保全”与诉前调解相结合,使案件还未走到诉讼阶段,双方纠纷即得以圆满解决,极大地降低了涉事企业诉讼成本,实现了“以保促和,以保促执”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