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微博
通城县人民法院
首页
新闻中心
法院概况
审务公开
诉讼指南
法院文化
专题专栏
网站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网上互动
>
院长信箱
网上互动
院长信箱
举报信箱
文书评论
整站检索
高级搜索
详细内容
信件标题:
举报诉求书
问题类型:
执行
【信件内容】
毛新民局长:新年好,我是胡亮涛。由于去年关于三合中百广场3单元2902号房的事情己按照通城县住建局您的处理己交结清楚。三合房地产开发商在你督促下2020年7月21号才交出房。物业公司也在2020年7月21号才交出钥匙。10月份交证。之后的物业管理费由业主胡亮涛交纳。现问题岀在:建筑开发商未与物业公司交接清楚扯皮。物业公司无理要求受害人交5年物业管理费。受害人自收房日起按照国家法规规定交纳,违法物业公司欺诈、还上人民法院。无理要求据不接受并要求您出具事实证明交予通城县人民法院。配合好法院证明将黑势力违法一锅端并依法处理。保通城人民太平。
展开
收起
发信人:
胡亮涛
发信时间:
2021/2/15 12:02:40
【信件回复】
胡亮涛同志: 您好,您所发的邮件我们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若诉求所述案件为本院管辖案件,将依法公正处理! 2021年2月15日
展开
收起
回复人:
通城县人民法院
回复时间:
2021/3/25 17: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