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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立案工作明确规定诉求书
问题类型:
执行
【信件内容】
人民法院立案工作明确规定:通城县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报庭长批准立案;人民法庭决定立案后,应当将当事人的姓名、单位、案由、简要案情报基层人民法院统一编立案号。而通城县人民法院应先根据事实“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案件,而不是“披着人民法院的旗”滥用职权、知法违法、颠倒法律流程乱来请高院领导及院长速查明真相。保通城人民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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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huliangtao84
发信时间:
2021/3/2 17:49:24
【信件回复】
胡亮涛同志: 您好,您所发的邮件我们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举报内容不明晰,若有不合规情况,欢迎对我院进行监督!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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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回复人:
通城县人民法院
回复时间:
2021/3/25 17: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