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法院:“廉政课堂”进法庭 警示教育“零距离”
“我自愿认罪认罚,接受法庭审判。我对自己所犯的错误深感愧疚,我对不起党和国家对我多年来的培养,对不起单位领导和同事对我多年来的厚爱,对不起父母、家人、朋友对我的殷切期盼……”在庭审结束前,原通城县市政公司总经理赵某一番真诚忏悔的陈述,让旁听的领导干部的心灵受到了强烈震撼。
5月29日下午,通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通城县市政公司总经理赵某受贿罪一案,让通城县60名科(局)级领导干部通过旁听,“零距离”接触庭审场景,“零距离”感受法律威严,“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2015年1月至2018年9月,被告人赵某在担任通城县市政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承接工程和对外采购施工材料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共收受现金39.2万元。
庭审过程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法庭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人、辩护人分别向被告人讯问、发问,并围绕受贿金额的认定、法律适用等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辩论。在庭审最后陈述环节中,被告人赵某认罪认罚,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了忏悔。该案将择期宣判。
“今日现场旁听身边活生生的案例,震撼灵魂,真切的体会到了职务犯罪的严重后果和惨痛教训。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我们不可放松对自己的要求,要时刻保持对法纪的敬畏之心,坚决不碰法纪红线。”参与旁听的的一名领导干部在庭审结束后说道。
此次庭审将警示教育课堂搬到法庭上,以案释法,以案明纪,增强了警示教育的实效性、感染力,达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