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院长倪贵武到我院督导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
3月18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倪贵武到我院督导疫情防控工作、审判执行工作及“以案为戒、严管队伍”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我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督导会。
督导会上,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华先江简要汇报了近段时间疫情防控工作动态。
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倪贵武指出,疫情防控容不得半点松懈和麻痹,越是最后关头越要咬紧牙关、保持定力。一是要认真学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武汉考察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党组要带头学习、深入贯彻,切实把学习教育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二是要头脑清醒,保持定力,扎实做好小区、社区及扶贫村的疫情防控工作,尤其是法院干警所居住小区不容出现半点差错。三是要认真做好综合审判大楼防疫工作。严格管控人员进入和外出,公共场所要定期进行卫生消杀等。四是要认真做好关心关爱干警工作,及时关注干警及干警家属的身体状况,并开展慰问活动等。五是要继续做好涉疫情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确保审判工作实现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六是要在推进防疫工作的同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七是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总结工作。
倪院长强调,要统筹兼顾防疫工作和审判执行工作,把主要精力向审判执行工作转移,重点围绕最高院及省高院的文件要求,扎实做好2020年的审判执行工作。要将当前正在开展的“以案为戒、严管队伍”专题警示教育活动与市中院年前研究确定的“班子队伍建设年”目标相结合,切实发挥四个作用。
督导会结束后,倪贵武院长还走访了湖北杭瑞陶瓷有限责任公司,深入了解企业疫情防控举措,复工复产情况以及受疫情影响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并要求通城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及时帮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和防范风险,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