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拒不执行生效判决:司法拘留没商量
时间: 2017-07-09 08:46
如何对付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老赖”?通城县法院做法是:司法拘留没商量。
2013年3月26日,黎某甲、黎某乙以位于该县隽水镇银城社区共同共有1幢房产作为抵押,与通城农村商业银行签订抵押合同,黎某甲妻子邓某与黎某乙妻子罗某亦在该合同上签名确认。2015年7月27日,并签订抵押担保合同,金额为90余万元。在合同履行中,黎某甲未及时履行义务,尔后,该县农商行多次以打电话、上门等方式向黎某甲催讨,其均以无力偿还借款为由予以答复。该县农商行遂向通城法院起诉要求判令解除借款合同,并迅速偿还借款本息。2016年11月23日,通城县法院判决解除借款合同,并要求黎某甲及其妻子偿还债务,黎某乙及其妻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黎某甲及其妻子一直未按未定履行偿还义务,据此,该县农商行申请通城法院强制执行。今年4月5日,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进行多次协商调解,但黎某甲仍称无能力还款。
为坚决打击拒不执行老赖,该院执行干警赶赴福建三明市,在当地法院的配合下,对在此做生意的黎某甲实施15日的司法拘留。通过多次做工作,黎某甲最终同意变卖抵押物,清偿了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