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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审判走基层、接地气、连民心

-----通城法院实践司法为民多方并举

时间: 2014-05-05 09:30

   

民惟邦本,本固乃宁。关注民生、保障民生已成为当前中央的中心工作,也是人民法院司法工作的主题。通城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根植于基层,积极探索司法为民新途径、新举措,强基固本。

便民着手于基层

基层是基础,是审判的前沿。通城地处于山区、库区,算得上是的贫困县,山区相对交通不便、经济落后,存在着“诉讼难”问题,通城法院为方便群众诉讼,最大化实现便民诉讼措施,一是巩固基层法庭,畅通前沿诉讼。法庭是解决矛盾的最前沿阵地,直接消化了农村基层纠纷。该院在人、财、物上向基层法庭倾斜,强化法庭建设,先后在麦市、北港、五里建设成标准化法庭,城关、沙堆法庭也处于标准化法庭建设之中,所有法庭都配成了科技法庭,实行了自动信息化办公,配备了办案警车,每个法庭在人员较少的情况下,配齐了一个合议庭,法庭除了有专门的审判庭外,还设置有当事人立案窗口、群众来诉来访接待室、当事人说事室、调解室。在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还不断强化软件建设,实行所有工作流程制度化、规范化,做到工作流程制度上墙,《来访来诉接待制度》、《法庭值班制度》、《立案、审判流程管理制度》、《调解工作制度》、《落实23项司法为民具体措施指导意见》等各项规章制度,一应俱全,来诉当事人对法庭工作程序一目了然。二是设立巡回审判点,方便群众诉讼。全县有11个乡镇,但仅有5个法庭,该院为每个乡镇的当事人都能很方便地诉讼,在尚没有设置法庭的乡镇设立了一个“巡回审判点”,是法庭审判阵地的延伸,除有法庭工作人员到点服务外,还聘请了当地人民陪审员专门驻点值班值庭,随时接待来访群众,接待群众来访有日志记载,陪审员值勤有记录、有考核、拿出专用经费有酬劳奖励。同时该院出台文件,规定辖区案件,必须在巡回审判点开庭,就近就地审理案件。三是服务周全,塑造窗口形象。该院在法庭服务窗口,推行“五四三二一”工作法,即“五心”,接待群众热心、解答问题专心、调解矛盾耐心、处理问题公心、接受批评虚心;“四个一”,对待当事人一张笑脸、一把椅子、一杯热水、一片诚心;“三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两个不”,不接待完当事人不下班、不因言行不当导致当事人不满意;“一定有人”,无论是上班下班,还是节假日,一定有人接待来访的群众和来诉当事人。法庭还推出了“工作人员去向牌”,要求每一位工作人员在去向牌上都要标明每天的活动去向、留下联系电话,以便于当事人都能联系得上,找得着人,随时可以办得到事。“五四三二一”工作法推行后,服务态度得到了有效提升,窗口服务形象有了较大程度的改变,当事人称赞说“过去是当事人围着法官转,而现在是法官围绕当事人转了。”

惠民着眼于细微

司法为民就是要让群众最大限度地获得实惠,收获司法“红利”,通城法院做到抓细、抓小,运用现行法律、科技手段,改变传统审判方式,改进快速办案机制,实行“一站式”立案、“一堂式”庭审、“一次性”解决纠纷,简化了诉讼程序,减少当事人诉累,尽可能让人民群众受益受惠。改革“立案授权”制度,“原来我立案、执行都要找到县法院,现在简单了,不必往返于县城,在法庭就可以直接办到手续,可以及时立案、及时审理、及时执行,少花了冤枉钱。”当事人赞不绝口,这就是通城法院改革“立案授权”后,给诉讼群众带来的实惠与变化,当事人诉讼立案、审理、执行直接可以在管辖法庭进行,法庭可以自主从诉讼、审理、执行一步到位办案。在实行“立案授权制”改革后,基层法庭自立自审自执的案件已经达到30%,极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率先推行网上“QQ”法庭和“小额速裁”,新的《民事诉讼法》实施后,基层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标的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以下的,可以实行一审终审,也就是说法庭根据案件审理需要,可以选择更为简化的诉讼程序。“法庭办案效率真高,我原以为拖欠我几千块的货款纠纷得几个月才能结案,没想到几个小时就了结了,而且得到很好的执行。”在北港法庭起诉的胡某深有感触地说,原来被告李某欠原告胡某7000元的货款纠纷,法庭采用“小额速裁”程序,从口头起诉、到审理、执行仅仅3个小时就结案,提高了办案效率与效益。随着信息科技手段的发展,给人们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网上QQ就是一种时尚,通城法院也把这种简单的时髦搬进了法庭,美其名曰“QQ”法庭,外地当事人或在外打工的当事人,可以不到庭审现场,就可以很简便地在网上开庭和办理相关法律手续,这种简便易行的审判方式是通城法院工作的创新,当事人赞口说:“法院为我们着想,省了好多事”;施行“小额执行款先行垫付”制度,对于执行标的在3000元以下、申请人生活确实困难、被执行人无法履行裁判文书债务的,经审查核实审批后,该院先行垫付执行款,以解决困难当事人因法院判决一时难以执行的燃眉之急;法律文书送达至基层组织,为推进法院公开、透明司法审判,强化对当事人诉讼释明,该院专门出台了《关于向当事人单位、基层组织或人民团体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规定》,所有能公开的生效法律文书要求送达到基层村组一级,加强与基层组织的沟通与联系,调动基层组织积极因素,协同做好判后释法答疑。

为民放眼于全局

当前有一种社会现象,一部分资源相对处于闲置,而另一部分资源却相对处于紧缺,通城法院认为司法审判不能靠一家“单打独斗”,而是要以开阔的视野,将其放置于大社会背景与角度来考量,谋篇布局,做好司法审判这篇大文章。一是整合职能部门资源,实行诉前“预立案”调解机制。该院创造性的提出了“预立案”这一概念,将诉前调解设置为立案前置程序的程序性规定,充分发挥县妇联、总工会、卫生、交警部门的职能作用,分别在四部门设立了“调解接待中心”。对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涉民生案件的当事人,引导到诉前调解中心,尽可能调处纠纷,当调解不成时再进行诉讼程序立案,实现诉调无缝对接,将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相结合,真正建立起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该做法在整合了社会资源的同时,还缓解了社会矛盾,“预立案”也就起到了反刍与再消化的作用,也是矛盾纠纷消融的“缓冲地带”,解决矛盾纠纷就无须对簿公堂;也有利于提升诉讼阶段的调解效能经过近两年的摸索实践,有46%的预立案件在诉前得到化解,另一部分案件经过“预立案”过滤,转入诉讼阶段后,因之前的工作基础,使案件审判大大带来了简化,工作量降低,效率得到提高。二是发挥基层组织“前哨”作用,启动“执行联动”机制。难以找到被执行人及可执行财产,一直都是困扰法院执行工作的难题,为切实解决这一难题,通城法院会同县综治委、县纪委、县组织部联合出台了《通城县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实施细则》,在全县183个基层村、居委会的副书记(主任)被聘为协助执行员,充分调动和发挥村级基层组织的积极作用,充当执行案件的“耳目”、“前哨”,协助执行员有责任和义务协同法院在当地的执行案件,通过相互信息沟通,准确、及时掌握被执行人的情况及执行财产线索。这一机制的启动,法院与基层组织联动,解决了一部分当事人难寻、财产难找的积案、信访案。三是发挥人情地熟优势,培植司法主体。人民陪审员是司法审判与民意沟通的桥梁。该院为规范陪审员管理,制定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制度》和《人民陪审员考核奖励办法》,挂牌成立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扩大了人民陪审员的数量范围,陪审员由原来的42名扩大到96名,翻了一倍还转了弯,提前完成了最高法院提出的倍增计划;开展法律业务培训,提升陪审员的法律素养和陪审业务能力;加大案件陪审力度,所有普通程序案件都有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陪审率达到100%。同时发挥其人情地熟优势,辅助、协同做好基层群众法治宣传和思想疏导工作。四是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解决信访执行难案。在一些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中,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申请人家境又十分困难,成了一些难以执行的信访老案,为有效化解,设立了司法救助专项资金,通过多番沟通和努力,2013年获得了“零的突破”,争取到了30万元的司法救助专项资金,以对部分生活特别困难的当事人给予及时的救助。四庄乡四庄村皮某某雇佣他人做私房粉刷墙壁,不慎民工被摔下,导致两死一伤,吴某某被摔成重伤高位截瘫,法院判决30多万元,因被执行人没有赔偿能力,举家逃离在外,案件一直得不到履行。同样的事例也发生在塘湖镇大窝村村民黄某的身上。他们因家庭经济困难,又无生活来源,病残得不到治理,去年底,他们终于每人获得了10万元的司法救助执行款,这一雪中送炭的救助,使他们对法院感激不尽。

利民深潜于普惠

“惟事事,乃其有其备,有备无患。”有一种“破窗效应”,当窗户没关严实时,祸害就会鱼贯而入,以小祸积成大祸,俗话说,小洞不补,大洞受苦,强调事先在谋,谋而后动,防患于未然。通城法院将司法为民延伸至审判前的预防,运用审判职能,发挥其法制教育、引导与预防功能。定期开展布告发行,将典型案例,以布告的形式,张贴到街头巷尾、村组院落、偏远僻壤,把法制宣传传播到全县的每个角落,增强普通民众的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广泛发行了《隽水审判》至全县各乡镇、村组,今年清明前后,是山林火灾的高发期,为有效遏制这种失火犯罪的高压态势,该院借机重点打击失火违法犯罪行为,并及时创刊发行审判专刊,图文并茂开展法制宣传,专刊发行后,深受全县老百姓欢迎,引起强烈反响,认为法院下了一场“及时雨”,起了很好的普法教育、警示作用,此次宣传预防,致使今年与往年相比,失火违法犯罪大幅度下降;硬性推行巡回审判及法制讲座宣传,该院要求每个业务庭都要的边远乡村开巡回庭,把法庭搬进其家门口,邀请当地干部群众参与旁听庭审,此做法起到了“一石三鸟”的作用,既让群众受到法制教育,又让人民群众评判是非曲直,还有利于促进矛盾纠纷的化解和案件的处理。五里坎上村有一位90岁高龄老人徐爹,膝下生有7个儿女,但年迈体弱的他却遭到了儿女们的嫌弃,他只得住在一间旧屋里,儿女们很少去看望他,生病时也无人照管,生活费也没有着落。去年,老人将自己的子女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帮助其解决赡养纠纷,五里法庭认为案件很有教育意义,也照顾到老人行动方便,开庭时至其家门口开巡回庭,该村组干部及村民都来现场旁听庭审,当地群众当场议论其子女的不孝,当地村组干部出面指责其7个子女的有违公共道德行为,迫于现场舆论压力,他的子女也良心发现自己错误行为,当即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徐爹的老五愿意照顾老人,其他子女每人每月付赡养费50元。徐老爹老泪纵横地说:“法庭给了我一个公道,终归有一个安享残年的家庭生活了。”同时,要求各业务庭进企业厂矿、学校上法制教育课,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增强公民法律常识和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