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法院:强化执源治理 高效化解两起涉企纠纷
近日,通城法院执行局通过执前和解工作高效妥善化解两起涉企纠纷,促使双方当事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为公司的正常运转提供了司法保障,获得申请执行人点赞,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 案例一 ★ 某企业股份转让合同纠纷 案情简介 黎某与皮某系姻亲关系,共同经营某造纸公司,后双方因公司股份转让产生纠纷,2023年11月,双方经调解达成协议,黎某以110万元转让30%的股份给皮某。因转让手续较为复杂,股份转让手续一直没有办理成功,黎某情绪激动下多次前往企业处采取断电等方式阻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双方因此引发激烈矛盾。 执前和解 2024年4月,黎某与皮某陆续至通城县法院要求对方按协议履行并申请执行。承办法官本着快速化解矛盾纠纷,助力企业健康发展的宗旨,邀请当地社区和综治办工作人员一起对该案进行调解。经过多次释法明理、沟通协调,双方最终就股权转让和支付股权转让费事宜达成协议:皮某支付转让款110万元及赔偿款20万元,黎某同意转让其股权。至此,这起大额股权转让纠纷圆满地画上了句号。 ★ 案例二 ★ 赵某某与广东某建设公司工伤赔偿纠纷 案情简介 赵某某在广东某建设公司承建的项目上工作时不慎受伤,双方因工伤赔偿款产生纠纷,后双方经通城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由建设公司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赔偿赵某某62.5万元,支付日期到期后,赵某某除收到第一笔赔偿15万元外,后续赔偿款一直没有到账,为此还在治疗期的赵某某心急如焚。 执前和解 2024年4月,赵某某至通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了解到申请人因受伤没有收入,且看病治疗花费巨大,急需赔偿金来填补“窟窿”。执行干警联合县调解中心续辉主任,积极联系被执行人,耐心劝解、释明法理,告知其拒不履行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劝其配合法院工作,主动履行义务,不要触犯法律红线,并告诫被执行人应着眼于公司长远发展,切勿因小失大。最终,被执行人表示愿意主动履行,并于当日分别向赵某某支付了赔偿金15万元,并承诺在5月1日前付齐赔偿款。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通城法院将继续落实能动司法理念,妥善处理涉企纠纷,做实做深执源治理,用真心、耐心、细心化解纠纷,修复双方当事人关系,促进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