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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人 速看徐平保等人涉黑案一审判决结果

时间: 2019-12-31 13:59 来源: 办公室

微信图片_20191230164049.jpg       12月30日,通城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徐平保等10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串通投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赌博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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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前后,被告人徐平保纠集他人在长途客运车上强行揽客、强迫消费,并通过实施强揽工程、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在通城县马港镇等地树立恶名。2013年,徐平保涉足通城县房地产行业,先后纠集熊怀旺、徐寿、吴三岗等人,并不断壮大势力,逐渐形成团伙。2014年,徐平保、熊怀旺在开发某项目时,伙同吴三岗纠集二十多名社会无业人员围堵、辱骂执法人员。2015年开始,徐平保、熊怀旺通过串通投标承揽多个工程项目聚敛钱财,并以分包部分工程劳务或给予股份的方式笼络组织成员。2016年,徐平保、熊怀旺承包某项目时,指使吴鸿等人邀约多名无业青年强行拖拉、打伤阻工村民,向村民泼洒粪便。2018年,徐平保、熊怀旺承包开采马港流域河段河砂时,纠集吴三岗、徐寿、吴松正等人,以威胁、恐吓等手段迫使采砂散户缴纳采砂费,对该流域采砂行业形成非法控制。2013年至2018年,该组织共实施违法犯罪34起,致5人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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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被告人徐平保网罗多人形成稳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人数众多,组织者、领导者明确,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并多次有组织地实施串通投标、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在通城县隽水城区及马港镇一带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应依法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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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考量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态度,通城法院一审对该起涉黑案的组织者、领导者徐平保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被告人熊怀旺、徐寿、吴三岗、吴松正、张勇、黎浩、李天兵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二年不等,并处罚金;对被告人谭武松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对被告人吴鸿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