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着对人民群众深厚感情办案
——记通城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庭长罗军
编者按:罗军作为基层法庭的一名庭长,曾于2009年至2012年连续四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在 2012年2月荣立个人三等功,2013年3月被咸宁市政法委评为“十大忠诚卫士”,2013年12月被咸宁市评为“最美基层干警”,其一心为民、公正办案的先进案事迹先后在市、县两级报告会上作巡回报告,是此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的典范。
“组织给我这么多的荣誉,也深感肩上的担子之重,我常常告诫自己,只有踏踏实实的工作,老老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办案,才无愧于组织,无愧于人民群众!”罗庭长如是说。
罗军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刚开始,以为法院的权力很大,调解不成判决就是了,但是后来,通过一些案件,逐渐意识到有些案件不仅仅是判决就能解决问题的,对民事审判有了新的认识。
那一年,他庭受理了一个离婚案件。这次已经是原、被告第三次上法庭了。翻阅以前的档案后,发现原、被告之间的夫妻感情几乎完全破裂,可是为了财产的分配双方各执一词,都不肯作让步。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仍未共同生活。被告是一位女性,她向代理人发送信息:如果那位“法官”硬要判决离婚的话,我将用炸药包与他全家同归于尽。
代理人把被告发的信息递给他看。
罗军放下手机。面对这种赤裸裸的威胁,内心感到愤怒,但仍然还是想把案件处理好,不想让民事案件的矛盾升级。
调解的时候,他多次登门去找被告,但被告本人却一直避而不见,只得陆陆续续地与被告的七、八位直系亲属坐下来面对面地交流。一开始,被告的亲属都认为他是来帮原告说话的,对其冷言相待。他对自己说,千万不能急躁,如果和他们发生了冲突,那当事人就会真的把矛盾转移到法院来了。
他一直等被告的亲属发泄完了,再耐心地做工作。最后,被告的亲属也意识到是真心地在为他们解决问题,都纷纷给被告打电话:“这位法官好像很负责哦,你赶紧回来吧!”
休庭期间,他尽量用推心置腹的语言耐心地向被告讲解法律规定,并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终于使这起矛盾激化的案件依法得以调解。
事后,被告黎某紧紧地握住罗法官的手说,“我以前说过一些糊涂话,没想到你一点也不介意,真对不起!”
当事人的态度如此巨大的转折,令他感到惊喜,而且觉得自己能把如此尖锐的矛盾处理好,自己还算是有点本事!
是的,在基层法庭,经常要面对婆婆妈妈、家长里短的各类纠纷,如果简单一判了事,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可能仍难以解决。如果法官没有足够耐心,调解的几率肯定就会大大缩小。而调解成功一个案件,竟然会给他带来一种成就感,真正感受到了一种发自内心的快乐。
于是,他感悟到在审理案件时,尽量以调解的方式结案,以最大的努力来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
从这个案件开始,他发现自己在基层法庭时每天都要面对形形色色的人和错综复杂的案情,假如能把自己的工作经历记录下来,将来给他的女儿看看,或许就是一个好教材,而且对自己也是一个回忆……于是罗军开始记录自己的工作过程。
这也是他写法官日记的初衷。
当他断断续续地写了一些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被我院谭小军副院长发现后,对他提出了高度赞誉,并向肖创彬院长极力举荐,肖院长将许多溢美之词用在罗军身上,并把他所写的部分日记发表在《楚天审判》等等刊物上,也更加激发了他对工作的热情。
如今,每当罗庭长翻开自己的日记,一件件往事便历历在目,记忆尤深。
记得2011年8月,他庭受理了一个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的案件。那是2011年元月的一个晚上,两辆对向行驶的车辆在会车过程中,为了避让对方,小货车将一对正在路上行走的父女撞伤,父亲当即昏迷,女儿受轻伤。父亲由于伤情过重,被送到省人民医院治疗,随后其家属被告知伤者呈植物人状态。
案件发生之后7个月过去了,伤者胡某仍旧没有清醒,此时医疗费用已经高达38万元,肇事司机黎某及其家人已经垫付了13万余元,表示无力再承担剩余费用,而伤者的儿女已将积蓄全部投进了医院,现在依然欠医院3万余元。为此,伤者的儿子小胡将肇事司机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各项费用70余万元。
通过法庭调查,受害者和肇事司机的家庭背景也逐步浮出水面:受害者中的父亲胡某,有一儿一女,老伴在一年前刚刚去世,由于女儿在事故中也受了伤,儿子小胡只得放弃在外月薪近万的工作回家照顾父亲,并表示将不惜一切代价挽救父亲的生命。肇事司机黎某,其母亲半身不遂多年,为此已花费了庞大的医疗费用;小黎所开的肇事车辆是其姑父所有,姑妈与姑父均是离异再婚,姑妈年仅12岁的亲生女儿在一年前患上了白血病,姑父不仅没有嫌弃,反而为了继女治病已背负了近80万元的债务。此次事故,再次将小黎一家推向了崩溃的边缘……
面对本来就如此不幸的三个家庭,又如此棘手的交通肇事赔偿民事案件,罗庭长开始有点一筹莫展。虽然本案案情并不复杂,做出判决并不困难,但他知道执行将是法院工作的难题,特别是交通事故的案件,标的额大,双方的对抗情绪也大,要想把一个赔偿标的数十万元的案件全部执行到位的可能性极小。所以,要想在补偿受害者家庭的同时,如何让本来就举步维艰的肇事者家庭不至于因为赔偿而支离破碎,这成了本案的重中之重。
下午五点,法庭调查结束,罗庭长决定先行进入调解程序。交谈中,了解到小胡很理解小黎的家庭状况,表示愿意放弃部分诉讼请求,而被告小黎及其父亲黎某更是对小胡兄妹的孝心赞赏有加,特别是黎父说起每次在武汉医院见到兄妹俩轮流在父亲的床前打地铺守护父亲时,竟止不住老泪纵横,直夸耀“带儿女就要带这样的儿女”。
于是他抓住双方当事人互相体谅的心理,先向原告阐述了如此巨额的赔偿费用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履行的难度,要求原告放弃部分费用。再向被告小黎和父亲黎某重申小胡兄妹挽救父亲时虽然导致医疗费增大,但其挽救父亲的孝举值得大家学习和宣扬。
夜幕降临了,户外依然炙热,参加审理的三方代理人早已离开了法庭。在法庭全体工作人员对法律后果的宣传和感动下,被告小黎的父亲做出了惊人的决定:卖房。即使是自己一家人租房子住,也不能让小胡独自承担如此巨大的医疗费用。
直到晚上九点,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小黎赔偿原告各项费用合计人民币43万元,该款在约定日期内一次性履行完毕。
虽然原、被告两个家庭都不富裕,但是他们孝敬老人的美德,互相体谅、勇于承担责任的一言一行感动着他。
当天晚上,罗庭长感悟颇深,回到家里反反复复睡不着,披起衣,打开电脑,在日记中这样写道:愿小胡这样的孝顺能链接,愿小黎对责任敢于担当的行为能复制。只有这样,我们的秩序才能安定,我们的执法环境才能健康,我们的社会才能发展……
考虑到小胡在省人民医院还欠着近3万元的医疗费用,第二天罗庭长主动给小胡打电话:“我决定去一次省人民医院,看能否请求医院免掉你的部分费用。当然,我们走这一步也只是死马当作活马医,你也不要抱太大的希望,能少则少,不能少我们也算是尽了法官的心意,好不好?”
这个突如其来的喜讯让木讷的小胡在电话中只说出了一连串的感谢。
第一次去省人民医院,罗庭长他们扑了一个空,没找到领导。但没有气馁,隔了一个星期再次赶到省人民医院,向该院吴院长详细介绍了案情,说明了原告小胡的困难,请求减免部分费用。吴院长拉着罗庭长的手说:“像你们这样真正为民办事的法官现在不多见了,请通知家属直接办理出院手续吧!罗法官,你们这样为民,我们医院不能不尽人情呀,剩下的费用我们医院不收了。”
罗庭长当时简直要跳起来了,的确是太激动了——付出得到了回报,人间自有真情在,付出的努力没算白费啊!
对这个案件,他感受到的是:尽管他们做了大量的调解,通过语言艺术,通过艰辛细致的调解,促成了矛盾双方达成共识,达到案结事了。同时,作为一名法官,能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真正地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来考虑问题。就象这次前往省人民医院,如果不去,小胡交给医院的钱是一分都不能少,而对于他们来说,仅仅是多坐了几个小时的车,多说了几句话,却减轻了当事人3万元的负担,为当事人分了忧。
回家途中,罗庭长一直在想:“司法为民”,这不是一个光荣的口号,它不能仅仅悬挂在办公大厅里,而应该印在我们每一位法官的心里!
2013年10月,罗军刚来任城关法庭庭长的时候,审理的第一个案件是一个共有纠纷的案件:原告胡某与被告夫妇是朋友关系。九十年代初期在县城的繁华地带双方合伙购买了一栋有六个门店的两层楼房,当时花费了二十余万元,双方当时协商暂时各分三个门店,二楼的房屋依然共有。
2009年,原告的丈夫因患病,花费了巨额的医疗费用,在征得了被告夫妇的同意后,原告出售了暂时分给自己的一个门店,结果其丈夫仍因病去世。2012年,原告的儿子经检查又患上了疾病,打算继续出售一个门店以供儿子治病,可被告夫妇却再也不允许其出售。为此,原告要求法院依法对其共有房屋进行分割。
由于房屋不规则,且可能面临拆迁,加之随着房地产的发展,现在的价格每个门店就价值100万,双方对如何分割门店产生了分歧,互不相让。如果处理不好,哪怕是谁多分了一平方米,都会让当事人认为司法不公,甚至会引发更大的纠纷。
罗庭长曾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到现场协调,好多次双方的争执引起了路人的围观,每次都是不欢而散。
为了解决矛盾,决定亲自去实地丈量房屋的面积,可由于是县城繁华地段,只能等别人收摊后才方便丈量。于是约好书记员晚上带上手电筒和卷尺去实地勘察。几经计算,终于规划出了一个双方认可的图纸,根据图纸再把双方叫到一起,将房屋平均分割。
事后,原告代理人吴律师说:“真没想到这样的案件你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能够调解成功,我年纪比你大一轮,还真是服了你!”
其实大家不知道,就在那天晚上,罗庭长女儿一直是哼哼唧唧地吵闹不停,但他当时在心里想着的是这个案子,便敷衍着说:“妈妈马上下班了,等一下就带你睡觉啊!”于是,也没怎么理会女儿的要求,等丈量门店后回到家,发现他妻子和女儿都不在家,才知道女儿当时已经在发高烧,妻子已经把女儿带在医院输液了。
当他赶到医院,女儿已经熟睡了。望着女儿烧得通红的脸蛋,心里真的内疚得痛,别人家的孩子在父母的怀抱里撒娇的时候,他却在面对一些无休止的纠纷,别人家的孩子在和父母一起同享天伦的时候,他却在加班加点地为裁判文书来字斟句酌,而且,法庭的工作繁多,与当地政府的关系协调、绩效问题、庭里的各种琐碎的事物,都得去操心……,不由得他心里产生对于家庭的愧疚!
已经记不清有几次答应了女儿带她去外婆家玩,记不清有几次答应她去中山公园喂鸽子,甚至有时候她说,爸爸,今天放学了你得来接我而我都没能做到……
女儿,是他前世的情人,今生的宝贝!她的眼泪流在了他的心坎上啊!
他常常有种感觉在他到心中的刺痛着。
肖创彬院长到通城法院工作后,提出了“三个延伸”活动,特别是推行的“预立案”制度,由立案庭在立案前进行立案登记,然后引导当事人到工会、妇联等社会团体或人民调解组织解决纠纷,并将社会团体、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设定为正式立案的前置程序,鼓励当事人在发生纠纷时首选人民调解方式解决问题,来化解矛盾。
2014年元月,立案庭登记了一个继承纠纷案件。原告赵老爷子的父亲曾在临终前采取公证遗嘱的方式将房屋留给了赵老爷子,现在房屋被妹妹占有了,想要起诉妹妹返还遗产。
本案就是预立案的一个案件。
原告赵老爷子坐在罗庭长桌前的时候开始总觉得面熟,一交谈,原来是以前县电影院的退休职工,便开玩笑说:“老爷子,我小时候总想躲进电影院去,好几次被您揪着耳朵给赶出来了!”
赵老太在旁边听见可着急了:“您可千万不能记黑呀!”
“看您说的,”罗庭长乐得合不拢嘴,“小孩子懂什么事啊!”赶紧安慰老太太。
当东扯西扯交谈一番完毕,准备送赵老夫妇出门的时候,赵老爷子拿起一个红包直往他口袋里塞,他赶紧委婉地拒绝,可赵老爷子仍有着担忧,把红包扔在他的办公桌上就跑了。
说实话,这样递红包的事情以前他曾多次遇见过,但罗庭长从未受过。这次了解到赵老爷子身体不好,而且总是担心以前揪过耳朵,怕对他有偏见,所以只得先“收”下,于是就把红包夹在案卷中,打算等案件处理完了再还给他。
仔细查看了相关材料,发现双方当事人都是县里有固定工作单位的人,于是就在第二天前往原、被告各自所属的单位,向单位负责人介绍了案情,打算凝聚行政机关的力量,发挥他们熟悉社情民意、当事人信任的优势来组织调解,尽量将矛盾有效控制、化解于初始状态。
果然,通过双方领导做工作,加上他及时地向当事人解释相关的法律规定,该案件在两天内就达成了一致协议,兄妹俩和好如初。
案件顺利地调解后,罗庭长再次找到赵老爷子,老人家居然还是一脸的惶恐地问:“怎么,我妹妹又反悔了吗?”
他请老爷子坐下,说:“不是这个事情,您看啊,您一家人的事情,本来完全可以自己处理的,却偏偏闹到法院来了,我们法院都没有正式立案,只是在诉前调解,但您还给我送个红包。您看,您自己本身也不宽裕,这些钱还能让您在过年的时候买点东西……”
赵老爷子连连摆手,“我送出去的东西怎么能还往回拿呢,这不是在打我的脸吗?不行不行,这个只是我的心意……”
罗庭长说:“处理您的这个事情是我的本职工作,我本身就有工资拿的,您没必要为此花这个冤枉钱。现在案件全部处理完了,所以请您尽管收下本来就是您自己的钱吧!”
赵老爷子突然就激动了,七十岁的老人了,竟然掉下泪来,嘴唇颤巍巍地:“没见过你这样的人,没见过你这样的人啊……”
在如今的社会,有一种叫做“逢官必疑”现象。在这个案件中,赵老爷子就是担心着自己会受到不公正的待遇而送来红包,而案件甚至都还没有正式立案。可是在这个案件中,法官不仅仅在利用预立案机制化解了矛盾,而且保证了公证廉洁司法,赢得了当事人对法官的多一分的信任。
罗庭长感受到:作为一名基层法官,是全国数十万法官大军中的普通一员;作为一名基层法官,能得到了当事人的尊重、组织的肯定和群众的好评,的确又不普通。做一名廉洁、公正、为民是法官的价值所在!深深感受到人民群众才是我们的衣食父母!
罗军认为在任何时候都要保持着一种工作的热力与激情,在他身上也继承着这样的因子。他父亲就是一名退休的老法官,也是一位忠厚老实的老法官,现在退休在家,但也安然无事,这在罗军一生做了一个好榜样。尽管知道到自己60岁后的日子也许就是像他父亲一样度过,要做到岁月无悔,只想现在趁还算年轻,更愿意与同事们共同努力,同样给下一代做个好榜样。也更希望所有人都有一个岁月无悔、出彩的人生!
雷锋同志在他的日记里有这样一句话:“一滴水只有放进大海里才永远不会干涸,一个人只有当他把自己和集体事业融合在一起的时候才能最有力量。”
人民就是大海,每个人只是那一粒小小的水滴。罗军希望自己是这小小的、干净的、纯洁的、透明的小水滴能够融入人民群众的大海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