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时间: 2019-12-31 13:57
来源: 办公室
12月30日,通城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邦华等人犯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9月,被告人吴邦华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09年被假释回到通城后,纠集家族成员何武山、何东、何少基、何曾、何健及有犯罪前科的葛依等人,在吴邦华的领导下,倚仗家族势力,有组织地采取威胁、恐吓、滋扰、殴打等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多次实施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吴邦华为首要分子,何武山、何东等人为主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为非作恶、横行乡里、欺压群众,败坏社会风气,造成麦市区域群众心理恐慌,导致多名群众受伤,严重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侵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社会影响恶劣。
该团伙人数众多,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较为固定,且分工明确,多次有组织地共同实施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属恶势力犯罪集团。
综合考量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态度,通城法院一审对该起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的首要分子吴邦华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对其余参与者6人分别判处五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