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不怕跑路老赖套路深 就怕执行法官太认真

时间: 2019-11-21 11:09 来源: 办公室

村民将林地租给咸宁晨鸣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咸宁晨鸣林业公司),咸宁晨鸣林业公司按亩逐年给付租金,这本是促进乡村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好点子。可最终谁也想不到,咸宁晨鸣林业公司竟在拖欠租金后人间蒸发,直到通城县人民法院对该公司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这背后的隐情才被揭开。

111_副本.jpg

执法法官介绍案情

公司入驻阁壁,村民喜提福利

10年前的4月28日,对通城县阁壁村的村民们来说是个好日子,因为咸宁晨鸣林业公司入驻阁壁村,提出了租赁村民林地的请求,并答应给付租金。

为方便与咸宁晨鸣林业公司交易,村民们委托阁壁村村委会与该公司签订《租赁林地及定购林木合同书》,约定由该公司租赁村民林地5616亩50年,前30年租金按12.8元/亩按年给付,中间10年按14.08元/亩按年给付,最后10年按15.36元/亩按年给付,租金则由村委会统一发放。

1_副本.jpg

村民代表领取执行款

在此条件下,村民们答应将林地租给咸宁晨鸣林业公司,并在合同签订后向村委会出具委托书和交付林权证,村委会则将林权证转交给咸宁晨鸣林业公司,该公司随即在通城县林业局变更登记,办理了新的林权证。

促进农民增收的路已经铺好了,阁壁村的村民也尝到了甜头。

公司拖欠租金,法院主持公道

令村民意想不到的是,这份福利才持续两三年,咸宁晨鸣林业公司就不给租金了,村民们不但没有因此增加多少收入,反而失去了林地。2018年3月,阁壁村村民金某某等46户(占出租林地5264.5亩)诉至通城县人民法院,请求撤销签订的合同、支付拖欠的租金,并将林权证重新变更登记至出租人名下。

IMG_4144_副本.jpg

IMG_4152_副本.jpg

村民向审判法官赠送锦旗

2018年6月3日,通城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公正判决,依法支持金某某等46户的请求。判决:1.解除咸宁晨鸣林业公司与阁壁村村委会签订的《租赁林地及订购林木合同》;2.被告咸宁晨鸣林业公司在判决生效10日内返还原告46户及阁壁村四组、五组、石马洞村七组、八组、洋元组出租的5616亩林地使用权,并将林权重新变更登记至出租人名下;3.被告咸宁晨鸣林业公司在判决生效3日内向原告46户支付林地租金646963.2元,阁壁村四组、五组、石马洞村七组、八组、洋元组应分得的款项由阁壁村六组组长领取后负责分配。

拿到判决书后,村民们心中的石头总算是落下了,至少这拖欠的租金还有希望。

老板背债跑路,执行陷入瓶颈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判决生效后,咸宁晨鸣林业公司并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2018年7月30日,申请执行人金某某等46户向通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后,因联系不到被执行人,立即又对该公司银行账户进行网络查询,但未发现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2018年8月20日,执行干警前往该公司登记的地址实地察看,发现咸宁晨鸣林业公司早已歇业,公司注册的地址是卖奶粉的商铺。

7_副本.jpg

既找不到该公司的办公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下落,也无法查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该案执行陷入瓶颈。2018年11月16日,通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将咸宁晨鸣林业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执行干警了解,咸宁晨鸣林业公司在咸宁市辖区内其他法院还有不少执行案件,且均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村民们在得知这些情况后,既愤怒又无奈。这好好的公司说消失就消失了,那无辜村民的合法权益谁来维护?

坚定执行信心,惊现背后金主

这六十多万对村民来说可不是小数目,何况受骗的还不只是通城县这些村民。在通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接待室,看着村民期盼的目光和交谈中流露的焦虑神态,该院执行局负责人当即作出承诺,将尽最大的努力兑现他们的合法权益。

8_副本.jpg

财产反复查都没有,人反复找也找不到。经集体研判分析,执行干警们坚定执行信心,转变执行思路,决定从该公司的注册资本入手,看能否查出股东出资不实的情况。2018年12月14日,执行干警对咸宁晨鸣林业公司的出资资金、账户注册等信息进行了查询。令执行干警想不到的是,这一查还真的找到了令人欣喜的突破点。

原来,咸宁晨鸣林业公司的原注册资本为1000万,后广东某投资公司为其增资5600万,占注册资本100%,咸宁晨鸣林业公司实际上是该投资公司的个人独资企业。就在注册资本被验资的第三天,咸宁晨鸣林业公司即刻将注册资本1000万以借款名义转入了该投资公司账户(另4600万以偿还借款方式转入了山东某公司账户)。2019年1月10日,经该案合议庭讨论,通城县人民法院以抽逃注册资金为由裁定追加该投资公司为此案的被执行人,并对该投资公司账户存款660882.83元予以冻结。

提起异议之诉,中院判决驳回

广东某投资公司收到裁定后,对通城县人民法院作出的追加裁定不服,并于2019年1月23日向通城县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因咸宁晨鸣林业公司系该投资公司全额投资,公司类型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两公司资金往来频繁;同时该投资公司既无证据证明这1000万属于借贷,也无证据证明咸宁晨鸣林业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自己公司。2019年5月21日,该院依法判决驳回广东某投资公司的诉讼请求。

2_副本.jpg

申请执行人发言

该投资公司收到判决后不服,上诉至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10月12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遂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9年11月11日,通城县人民法院裁定划拨被执行人该投资公司账户存款665772.2元(包含诉讼费、执行费)。村民们的维权之路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农户赠旗致谢,案件成为典范

“真没想到出租林地竟然会遇上骗子,本来在得知这个情况都打算放弃了,是你们倾情倾力、坚持不懈执行给了我们希望,我代表阁壁村46户及其他出租户感谢你们,感谢你们为我们人民群众做主。”阁壁村六组组长金某某向通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赠送锦旗时感谢道。

112.jpg

3_副本.jpg

村民向执行法官赠送锦旗

2019年11月19日,申请执行人金某某等村民来到了执行款集中发放现场,高高兴兴的从执行干警手中接过了执行款。

在执行过程中,咸宁市两级法院党组对该起涉民生案件高度重视,并予以大力支持。咸宁市中院党组对该案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该案为全市执行的典型案例,并要求咸宁市其他法院迅速整理涉该公司的执行案件资料,尽快参照通城法院的执行方式,兑现胜诉判决,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