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法院为民营企业发展纾困解难
为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近日,通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千里奔赴异地,历经两天一夜,成功为湖北杭瑞陶瓷有限责任公司讨回货款。
7月2日上午,湖北杭瑞陶瓷有限责任公司的两名代表将一块写有“为企业保驾护航正气浩然,给企业排忧解难克己奉公”的牌匾送到了通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以感谢执行法官尽心尽责帮助其讨回货款。
2015年,贵州人田某某与湖北杭瑞陶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杭瑞陶瓷)形成买卖约定,由杭瑞陶瓷向其供货,田某某按照商定的价格支付货款。后杭瑞陶瓷按照约定要求田某某支付剩余的40多万元货款,可田某某以各种理由拒绝偿还。杭瑞陶瓷多次催讨无果之下将田某某诉至通城县人民法院。
该院依法判决田某某及时支付剩余的货款及违约金,而田某某一直拖延、拒绝支付。2020年1月,杭瑞陶瓷向通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向被执行人田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缴款通知书,可田某某不仅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甚至还与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打电话拒接、上门寻找也躲着不见。为尽快执结此案,该案承办法官将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列入网上追逃名单。
这不,前些天公安机关就传来好消息,东躲西藏的田某某被当地派出所抓获。刚从苏州抓人回来的执行干警又迅速赶往贵州,成功将田某某带回通城。
被刑事拘留的第二天,田某某的妻子就将欠款全部偿还,该案圆满执结。